万达商管集团拟发60亿债券受中国证监会问询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3月21日消息,证监会发布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万达商管集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证监会依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万达商管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进行了审阅,形成如下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万达商管集团子公司珠海万达目前正申请在港交所上市,若不能于2023年底成功上市,万达商管集团需向上市前投资者支付约300亿元股权回购款。
证监会要求万达商管集团进一步补充说明子公司珠海万达上市进展情况,并评估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另外,根据申报材料披露,近三年及一期,万达商管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5亿元、-320亿元、-113亿元和-182亿元。
证监会要求万达商管集团补充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评估对本次债券偿付的影响。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的规定,万达商管集团需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证监会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经查询上交所网站发现,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60亿元,发行人为万达商管集团,承销商/管理人为国泰君安、开源证券。目前,该债券项目状态为提交注册,更新日期为2月15日。
公开资料显示,万达商管集团成立于2002年9月,是万达集团旗下商业物业投资及运营的唯一业务平台。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全国开业北京通州、上海五角场和崇明岛、南昌红谷滩、大庆让胡路、拉萨城关等380座万达广场,持有及管理物业面积5420万平方米,年客流超46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