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被逮捕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5日消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唐双宁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双宁1954年10月出生于辽宁省北镇市,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2003年出任银监会副主席,2007年6月转任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12月,唐双宁退休,2023年7月被查,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唐双宁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职权大肆宣传个人书法等作品,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违规批准购置楼堂馆所、占用单位住房;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名人字画、纪念币等礼品和礼金;

贪图享乐,接受“管家式”服务;

既想当官又想出名,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双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双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