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高中女老师出轨16岁男生,学校通报:已停职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一高中女老师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相关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讨论。根据媒体报道,2月19日中午,涉事学校回应,女老师张某已被停职。

2月16日上午,自称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的丈夫的微信用户,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与一名高一男生的微信聊天,称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该事件在网上曝光后,立即引发广泛关注。

2月19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学发布相关情况通报:近日,网传我校“一女教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师生关系”。学校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女老师与男学生的不正当关系,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成年女性如果和不满十四周岁男生发生性关系,涉嫌猥亵儿童罪。而在本事件中,男生已经16岁,该女老师从法律上来看不涉嫌犯罪,但显然是违规的,是有悖于师德师风的,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等,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对于女老师的丈夫将未成年男孩等人的信息擅自对外大范围公布,涉嫌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