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莫言,一场荒诞的闹剧
2月27日,一位微博用户发帖称,莫言涉嫌抹黑英雄先烈,涉嫌违反英烈法,将起诉莫言。并附上了打印好的起诉书。该用户表示,“一切让法律来评判,相信法律,依法治国。共建法治文明社会!”
他列举了莫言作品中“涉嫌诋毁抹黑英雄先烈的26个事实证据”。比如,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涉嫌诋毁抹黑英雄先烈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 在266页,涉嫌歪曲历史抹黑八路军不去抗日,却去攻击残害民间抗日组织铁板会,来抢武器,同时也伤害百姓。还写土匪伸张正义杀八路军,令人触目惊心。] 他还指责莫言在作品《丰乳肥臀》里写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排长欺压百姓,被百姓妇女骂“你有娘吗?你是人养的吗?”此举是“涉嫌诋毁抹黑英雄先烈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军”。如此逐本逐页翻查“黑料”,大有发现“大案要案”之势。
对此,《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表示,这件事就是一场个别人用“打莫言”自我炒作的闹剧,该起诉能不能被正式立案都很难讲,更不用说得到起诉人希望的结果了。
胡锡进认为,起诉者是瞄上了互联网上的民粹资源,觉得这样找莫言的麻烦,给他扣“侮辱先烈”的帽子“很安全”,别管收益多少,都能“只赚不赔”,所以他这样干了。
胡锡进表示,如今互联网上激进的东西不少,发出者为了自我安全,打出“爱国”“正能量”的旗号,在我们社会丰富多彩的现实中不断扫描,抓一个又一个可以找茬批斗的人与事情,“宰活鱼”,逐渐形成了一种破坏社会和谐与多元的戾气。像莫言的这个起诉者,完全是在扣帽子,断章取义,他这么干虽然一时伤害不了莫言,但这件事在又一次打开互联网上恶意构陷的边界和想象空间。一些人会认为,只要举起“政治正确”的旗号,干啥都没问题,他们也因此成了“宁左勿右”的网上示范者。
胡锡进认为,这些情况显然不利于营造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不利于形成宪法秩序下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宽松氛围,所以必要的改变正在受到越来越广泛的期待。
河南省委直属媒体《顶端新闻》对此评论认为,莫言被起诉这场莫须有的罪责是文学界的悲哀。愈演愈烈的文化领域“法律狂欢”,背离了文学反映现实的初衷,迫使更多的人选择不言。莫言成了有心人的流量密码,将文学争议作为炒作的噱头,不仅是对作家的不尊重,更是对读者和公众的误导和欺骗。一些自媒体人应尊重法律程序和事实真相,不能将个人情感或偏见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利用文学争议制造舆论热点和牟取私利。
有律师表示,按照起诉人的诉求是赔偿15亿元,暂且不论胜诉与否,诉讼费减半都要377万,倘若法院真受理了,这诉讼费交不交?如果不交,那口口声声“为了正义”的人士怎能连几百万都舍不得呢?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自媒体时代,任何能够搏人眼球、制造话题的行为都成为很多自媒体博主蜂拥而至的模仿对象。而随着民粹主义的抬头,打着“爱国者”的旗帜行着无底限炒作本质的行为大行其道,一些人甚至从中摸索出了“成功经验”。
上个月,某网红博主将南京某商场贴出的红色圆形图案、礼花绽放的图案臆测推定为“宣扬日系文化”,他在视频中表示,在官方的介入下,相关广告图案全部被拆除,商场被处以严重警告。随着事情的发酵,有网友透露该博主签约了杭州的MCN公司,经常在上海和南京恶意举报,蹭爱国主义流量。随后,该博主视频被网友举报下架。央视网评论认为:爱国不是生意,举报应有依据。
不知道起诉莫言的微博用户是否是受了某种启发,翻遍莫言的所有作品,似乎用放大镜找出里面“有问题”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文学作品并非历史教科书,莫言作为一名作家,他的作品包含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个人解读和创作自由。而文学作品往往具有主观性和艺术性,不同读者可能对同一作品有不同的理解。
莫言是首位中国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985年起,莫言受到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创作出了一批带有先锋色彩的独特作品,以大胆新奇的写作风格著称。2011年8月,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蛙》获得第8届茅盾文学奖。2012年10月11日,莫言因为其“以幻觉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005年,莫言接受香港都会大学授予的荣誉文学博士时曾说:“如果因为我敢于说实话而授予我荣誉文学博士,那么我觉得自己当之无愧。”“莫言”是他开始创作时所起的笔名,却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放炮”说真话,告诫要少说话。
莫言认为,文学作品不应粉饰现实,文学艺术就是该暴露黑暗。
不知道这场闹剧最终将如何收场,但这应该会成为一个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