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连续6年财报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上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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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日报消息,3月19日,上实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公司及多名责任人将被处罚。

《告知书》显示,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此外,公司还有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的行为。

鉴于这些行为,上实发展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多名责任人被处以400万元至75万元不等的罚款。

从公开信息来看,上实发展涉及的虚假陈述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等。根据《民法典》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2月23日在回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相关问题时曾表示,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