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同意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

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4月1日表示,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四川监管局在“川金监复〔2024〕91号”批复中表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时要求,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证券时报此前报道,根据四川信托官网消息,截至3月5日24时,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窗口期正式结束。

根据此前披露数据,截至2月26日24时,与春晓公司签约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投资者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2023年12月25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公告显示,将由春晓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5日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存续信托受益权。

具体受让方案方面,四川信托官网信息显示,风险化解方案中,自然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为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据此前业内流传的一份“自然人投资者签约方案手册”内容,此次受让方案中,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比例为4折至8折。具体来看,100万元以下(含)转让款为本金的80%,100万元(不含)至300万元(含)的转让款为本金的70%,300万元(不含)至600万元(含)的转让款为本金的55%,6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转让款是本金的50%,1000万元(不含)以上转让款为本金的40%。

方案公布后十余天,四川信托便发布公告称,截至1月4日10时,与春晓公司签约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投资者达到6841人,总体签约率达到80.77%。

早在2020年6月份,四川信托风险开始大面积暴露。同年12月下旬,四川信托被实施监管强制措施。此后数日,四川信托与建信信托签订了《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聘请建信信托为四川信托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根据上述的“自然人投资者签约方案手册”显示,若签约期内全体自然人签约率超过90%,则此次方案的付款时间为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3个月内付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