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原厅长刘明主动投案,曾涉孙小果案被处分

云南省审计厅原厅长刘明
云南省审计厅原厅长刘明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5月28日消息: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明,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今年68岁,云南石屏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毕业。

刘明长期在云南省任职,历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临沧地委副书记、临沧地区行署专员,临沧市委副书记、临沧市长等职。

2007年12月,他担任大理州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云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9年12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冯家聪等5人违纪违法问题,其中提到了“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通报称,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

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被严重警告几年后,刘明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