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受审,被控受贿8148万余元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周四(7月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根据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肖星出生于1971年12月,毕业于上海大学,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94年,历任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团委副书记,上海团市委多个部门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部长助理,上海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上海团市委权益部部长等职务。2005年,肖星加入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正式跨入保险业,之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肖星担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5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副总经理。2020年6月,他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1929年,是中国唯一一家管理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近年来,中国太平发展迅速,连续五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5亿元,年末总资产1.38万亿元,管理投资资产2.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