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月至6月共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68件1597人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月至6月共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68件1597人,在办案中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检察办案发现,当前污染环境犯罪新旧问题交织,仍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一是跨地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屡禁不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向前推进,一些地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日渐增多,少数企业因自身处置能力不足、处置成本过高等,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至外地甚至外省,污染当地的土壤、水体、空气,危害生产生活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2021年某材料公司将生产产生的30余吨含有机树脂类危险废物的废水运输到700余公里外的外省,半夜直接倒入某村鱼塘,导致鱼塘内约七百斤鱼死亡,附近群众被熏醒并呕吐。又如,2020年至2021年,无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代某从多家铝业公司收购危险废物铝灰渣并从中提炼铝锭后,将产生的1100余吨铝灰交由他人运输至某村水库旁倾倒,并租用机械现场挖掘泥土掩盖,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二是传统重污染行业非法排污问题仍较为突出。电镀、印染、化工、金属加工等传统重污染行业是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发点。尤其是个别私人开设的“黑作坊”处心积虑逃避监管,偷排、直排污染物。如,2021年至2022年,郭某、佘某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废旧电池运至各自租赁的旧厂房内,安排工人用刀将电池砍开,取出铅极板进行加工,并将电池内的腐蚀性液体冲至排水沟流走。经检测,二人厂房外的水沟含铅量超标646倍。又如,2022年至2024年,杨某等人在某村租赁房屋加工生产人造合成革压花辊,使用铬酸等清洗加工后,将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经检测,现场废水总铬、总镍浓度分别超标约7倍、44倍。再如,2022年至2023年,陈某非法开设金属网清洗点,使用酸、碱清洗金属网后,将污水直接排至院内渗坑中,导致含腐蚀性危险废物的污水扩散至周边土壤。

三是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有的企业为增加生产时间,同时缩减废气、污水的治理成本,通过各种方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如,某墙材公司通过打开监测设备全流程闸门的方式进行人为干扰,导致监测设备无法准确监测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含量。又如,某线业公司、某环保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对监测设备内试剂进行稀释等方式,使监测设备在数据超标时不能正常示警。

四是个别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帮助掩盖污染真相。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与数据是准确反映污染状况、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之一。需警惕的是,当前个别检测机构、监测机构受利益驱使,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产生废物的主体掩盖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污染。如,2021年,某汽车检测公司为了提升营业额,对外声称“包过”,通过故意减少尾气收集比例、违规放置发动机转速感应器等多种手段,违规帮助1000余辆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通过检测并上路,造成大气污染隐患。又如,2021年至2022年,某市环境检测公司在采样、实验和报告编制环节改动样品、虚假实验甚至直接篡改数据,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40余份,误导主管部门的决策、治理和行业监管,给生态环境造成风险隐患。

结合监督办案,检察机关提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污染环境犯罪,依法必受追究。每个企业、个人都应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及时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行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