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李吉平涉贿被决定逮捕

李吉平
李吉平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6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吉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辽宁大连人,高级经济师。1983年至1994年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起到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99年至2003年任国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至2007年任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行长。

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李吉平任国开行副行长。2024年3月13日,李吉平被查,此时距离其卸任国开行副行长已经过去了8年多时间。

2023年4月至6月,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象,接受了巡视“回头看”。巡视过程及结束后,原副行长周清玉、王用生相继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5月19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7月20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简历显示,2011年5月,王用生任国开行副行长,2018年初退休,他曾和李吉平共事近5年时间。

据正义网报道,李吉平和王用生都曾是“金融虎”胡怀邦的下属。胡怀邦2013年4月至2018年9月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7月31日消息,胡怀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月,胡怀邦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8月1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