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副省长张祖林被决定逮捕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一(9月23日)发布消息,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祖林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1959年6月出生的张祖林是云南昭通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从云南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毕业后,在媒体工作了近十年,由云南电视台普通记者做到总编室副主任。
1991年8月,张祖林步入政坛,从永仁县副县长起步,不到4年升任楚雄州副州长。2000年,张祖林调任省质监局,历任副局长、局长。2005年6月,张祖林再度回到地方任职,担任过丽江市市长、昆明市市长、玉溪市委书记等职。2014年8月当选为云南省副省长,直至2018年3月卸任。2024年3月,张祖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媒体报道,在2011年昆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张祖林立誓,“我必须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市长”,“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以勤补拙、以和聚力、以廉生威,不当庸官、不当贪官,不当太平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2日消息,张祖林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祖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作风败坏;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张祖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祖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