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持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案开庭,一审宣判将在12月3日进行

台北地方法院第五次开庭审理黄子佼案
2024年10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第五次开庭审理黄子佼案,黄子佼步入法院。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艺人黄子佼因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于周二(10月15日)第五次开庭审理此案。黄子佼依旧穿着此前几次出庭时的同一套服装,并拿着同款饮料瓶,面对媒体提问时全程保持沉默,与律师快速走入法庭。虽然他仍不认罪,检方要求判处其7至9个月有期徒刑,并建议法官判其入狱服刑。

黄子佼的辩护策略出现反复,案件仍处于准备庭阶段。据悉,黄子佼最初曾认罪,但随后改口否认,甚至质疑警方搜查所得的证物不具备证据能力。其律师还质疑检方在侦办过程中以性侵案件为由进行搜查,最终却以《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认为这是“办A案问B案”,证据应当被排除。然而,检方对此反驳,甚至表示如果必要,可以传唤黄子佼的妻子孟耿如作证。在强烈反驳下,黄子佼最终放弃争议证据能力的主张。

有业内律师指出,如果黄子佼放弃对证物的证据能力争议,意味着他承认这些证据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将在审理时依据这些证据判断他是否构成犯罪。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庭变数,检方派出了专精妇幼案件的检察官林岫璁参与此次庭审。林岫璁此前曾指挥侦破“台版N号房”案件,此次则在法庭上与黄子佼展开直接对决。检方除要求判处黄子佼7至9个月有期徒刑外,还建议法官判其入狱服刑。

此案目前已进入辩论终结阶段,黄子佼的最终命运将在12月3日一审宣判时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