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被公诉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二(10月22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彭国甫1963年1月出生,湖南湘乡人,曾在湘潭大学工作多年,2002年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2008年,他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2011年任湖南省科技厅厅长,2014年任怀化市委书记。
2018年1月,彭国甫升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继续兼任怀化市委书记。2021年1月,他转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3月不再担任怀化市委书记。
2024年1月,彭国甫官宣被查。
据《廉政瞭望》此前报道,主政岳阳县时,彭国甫因为霸蛮的个性,被人称作“彭霸天”。
报道还提到,彭国甫的霸道性格与粗鲁做派,令许多怀化干部难以接受。他骂人是家常便饭,下去视察工作,认为饭菜不可口,也会破口大骂。多名怀化官场人士证实,彭国甫曾经多次动手打过下属。
7月7日,彭国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彭国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宣扬个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政绩观扭曲,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结交政治骗子,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中搞虚假整改,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道德沦丧,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国甫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彭国甫曾在怀化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表态,一定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接受且诚挚欢迎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如有亲戚朋友打其牌子到怀化办私事、揽工程,一律不理睬,谁违规就追究谁的责任。
此外,彭国甫曾多次提及家风和反腐倡廉。在岳阳市工作时,彭国甫曾给岳阳县全县党政领导干部配偶写公开信,要求她们积极支持配偶的工作,当好“廉内助”。在湖南省科技厅工作时,彭国甫曾撰写了《致全厅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将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