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同意首选项

我们使用 cookie 来帮助您高效导航并执行某些功能。 您将在下面找到有关每个同意类别下的所有 cookie 的详细信息。

归类为“必要”的 cookie 存储在您的浏览器中,因为它们对于启用网站的基本功能至关重要。

我们还使用第三方 cookie,帮助我们分析您如何使用本网站、存储您的偏好并提供与您相关的内容和广告。这些 Cookie 仅在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存储在您的浏览器中。

您可以选择启用或禁用部分或全部这些 Cookie,但禁用其中一些可能会影响您的浏览体验。

始终活跃

Necessary cookies are required to enable the basic features of this site, such as providing secure log-in or adjusting your consent preferences. These cookies do not store any personally identifiable data.

没有可显示的 cookie。

Functional cookies help perform certain functionalities like sharing the content of the website on social media platforms, collecting feedback, and other third-party features.

没有可显示的 cookie。

Analytical cookies are used to understand how visitors interact with the website. These cookies help provide information on metrics such as the number of visitors, bounce rate, traffic source, etc.

没有可显示的 cookie。

Performance cookies are used to understand and analyze the key performance indexes of the website which helps in delivering a better user experience for the visitors.

没有可显示的 cookie。

Advertisement cookies are used to provide visitors with customized advertisements based on the pages you visited previously and to analyz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ad campaigns.

没有可显示的 cookie。

广东一女子被灌醉轮奸后投江自尽,3名嫌犯均获刑

【纬度新闻网】去年6月,一名女子黄某某被三名男子灌醉后带至公寓轮奸,一个月后不堪受辱投江自尽。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三名被告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及十年有期徒刑。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3年6月15日晚,黄某某被两名00后男子密谋带至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一村里的烧烤摊喝酒,后又有一同案男子前来劝酒。当晚,被灌醉的黄某某被带至当地一公寓轮奸。一个月后,因不堪受辱,黄某某凌晨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经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

投河自尽前,黄某某于2023年7月4日在其手机内创建了备忘录,记录下了她被胁迫的经过,这也成为了公检法日后侦查、起诉和判决的重要物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源于万某与潘某福的一次密谋,二人意图灌醉被害人后实行犯罪行为。中途,万某纠合第三人张某背前来作案,张出现后,多次威胁恐吓、迫使黄某某进入公寓房间,首先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系整个案件主犯之一。

知情人士表示,三名嫌犯均来自贵州三穗,其中万某绰号“老某”,出生于2002年,高中文化,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3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被逮捕。潘某福,绰号“小某”,出生于2003年,中专文化,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3年10月13日被刑事拘留,10月26日被批准逮捕。张某背出生于1998年,小学文化,曾于2020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21年6月7日刑满释放。2023年9月5日即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2024年6月6日,万、张、潘三人犯强奸罪一案在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三人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万、张、潘实施二人以上轮奸,并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其中被告人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后,被告人张某背和潘某福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据红星新闻12月19日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背、万某及潘某福三人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一审判决书认定,2023年6月15日晚,被告人万某、潘某福密谋将被害人黄某某灌醉后进行奸淫。万某、潘某福将黄某某带至揭阳市榕城区某村的烧烤摊喝酒。万某联系被告人张某背到场,并将要奸淫黄某某的意图告诉张某背,张某背遂与万某、潘某福多次轮流对黄某某灌酒。

次日凌晨4时许,万某、张某背、潘某福驾驶两辆摩托车载黄某某来到揭阳市揭东区一公寓,哄骗黄某某一起来到该公寓5楼一房间。因黄某某一直躲在房间厕所内,张某背便将黄某某从厕所拉出,不顾黄某某反抗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并示意万某、潘某福奸淫黄某某。潘某福让万某先去,万某遂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最后,潘某福因害怕等原因,没有对黄某某实施奸淫。

2023年7月16日凌晨3时许,黄某某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经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

2023年年底,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背、万某、潘某福犯强奸罪,该案一审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6月6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52刑初20号刑事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背、万某、潘某福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张某背、万某、潘某福实施二人以上轮奸,并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

其中张某背、万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潘某福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张某背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万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一审裁定,被告人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后,被告人张某背和潘某福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张某背是在违背黄某某意志的情况下与黄某某发生关系,辩护人提出原判认定张某背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潘某福在得知万某的意图后,同意万某提议的灌醉黄某某。潘某福与万某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在宵夜劝酒效果不好时,潘某福提议多叫个人来,后又同意万某提议的多拿酒,喝晚一点以便灌醉黄某某的意见。在案证据证实,在张某背到达后,张某背与万某使用苗语商议强奸事宜时,潘某福在现场。综上,潘某福实际全程参与了同案人的强奸密谋。

法院认为,在同案人轮奸黄某某时,潘某福在场袖手旁观,应对共同犯意下同案人实行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负责。潘某福没有直接对黄某某实施奸淫行为,亦无积极、主动地出谋划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4年11月29日,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裁定,在共同强奸犯罪中,张某背参与密谋,强迫被害人黄某某进入涉案的公寓房间,并首先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万某提起犯意,支付开房费用,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潘某福参与密谋、约黄某某外出宵夜、对被害人灌酒、与同案人一同将被害人带至公寓房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