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

台湾立法院周五(12月20日)深夜三读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采用国民党团版本,决定中央需多分配新台币3753亿元给地方政府。然而,此修法过程及内容引发民进党强烈批评,称其违宪乱政,严重影响中央财政运作。

据台湾媒体报道,多年来,台湾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问题始终难以达成共识。本次修法由国民党主导,最终决定中央需额外分配新台币3753亿元给地方政府,占总预算约12%。国民党版本原拟释出6612亿元,后经修订大幅缩减。然而,此次通过的修正案未明确说明预算来源,引发民进党和民众党强烈质疑。

根据通过的修正案,所得税总收入的11%、营业税扣除统一发票奖金后的全部收入,以及货物税的10%将由中央统筹分配给直辖市、县市及乡镇市。水平分配部分,96%的税款为普通统筹分配税款,按各地区的营业额、房屋税、人口等指标分配,其余4%为特别统筹分配税款。其中,离岛三县市分得普通统筹分配税款的2.5%。

原本国民党版本中包含“首都条款”,要求台北市额外获得3%的财政加成,被民进党批评为“金孙条款”,认为其加剧财政分配不公平。最终,国民党在修法过程中撤回该条款,修正案未将其纳入。

民进党立委对此修正案强烈反对,指责国民党以快速程序强行通过法案,不仅违宪,还忽视了财政分配的事权和纪律。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批评:“这是一份分配不正义、事权不统一的恶修法版本,完全忽略配套措施。”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则质疑,此次修法虽减少了预算分配金额,但依然占据总预算的12%,国民党和民众党无法明确说明这些预算从何而来。他警告,这将严重影响中央政府在社福、教育补助等领域的支出能力。

本次修法标志着地方财政自主性的进一步提升,但也加重了中央财政压力。随着修法实施,如何平衡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责任,避免社会福利、教育等公共政策的执行受阻,将成为台湾政府未来面临的重大挑战。

民进党方面表态,将密切关注修法实施后的财政运作,并在必要时推动进一步修正,以确保财政公平与社会福祉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