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越野车撞人事件肇事者一审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报道,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12月27日)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樊维秋是广东省珠海市11月份越野车撞人事件的肇事者,该事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

法院审理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樊维秋在庭审中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事发在11月11日晚,62岁的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他在案发前一周购买作案用的越野车,犯案前一天才提车。

这是中国今年以来发生的群体伤亡事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随后指示,要求严惩凶手,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严防发生极端案件。

事件发生后,珠海党政领导层经历了多轮人事变动。珠海市市长黄志豪、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谢仁思本月8日双双辞职,事件发生所在地的珠海市香洲区区委书记易人,香洲区正、副区长也均请辞。

负责社会治安的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书记一职也作出调整。据《珠海特区报》消息,珠海市周二(24日)召开年度国家机关履职报告评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陈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述信息显示,陈元已接替吴轼,担任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截至目前,当地至少有六名官员因这起恶性事件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