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将10家对台军售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中国商务部周四(1月2日)宣布将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等10家对台军售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公告称,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Lockheed Martin Missiles and Fire Control)、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Lockheed Martin Aeronautics)、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Lockheed Martin Missile System Integration Lab)、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Lockheed Martin Advanced Technology Laboratories)、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Lockheed Martin Ventures)、标枪合资公司(Raytheon/Lockheed Martin Javelin Joint Venture)、雷神导弹系统公司(Raytheon Missile Systems)、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Ordnance and Tactical Systems)、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General Dynam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Mission Systems)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商务部决定采取四项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
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三、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
四、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
当天,商务部发言人就不可靠实体清单有关措施答记者问称,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绝不容许任何外部干涉。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中方一贯坚决反对美方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近年来,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等10家公司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参与对台军售,开展所谓军事技术合作,严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等规定,依法追究其不法责任。
发言人强调,中方一贯审慎处理不可靠实体清单问题,仅针对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外国实体,诚信守法的外国实体完全无需担心。中国政府一如既往地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并致力于为守法合规的外资企业在华经营提供稳定、公平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