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调处推迟对总统执行拘留,尹锡悦律师提出异议申请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原定于周四(1月2日)执行对总统尹锡悦的拘留,但因各机构职责分工及应对方案细节尚未协调而推迟至3日或更晚。与此同时,尹锡悦方面展开法律抗争,并向宪法法院提起权限争议裁决申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去年12月31日获得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签发的针对总统尹锡悦的拘留令,指控其涉嫌内乱罪,并将其认定为“内乱魁首”。根据法律规定,拘留令的执行有效期截至本月6日。
尽管公调处已经完成了执行拘留的基本准备工作,但由于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职责分工及应对方案尚需进一步协调,1月2日的拘留行动未能成行。公调处表示,将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执行程序,最快可能于3日展开行动。
针对拘留令的签发,尹锡悦方面迅速采取法律行动。当天,其辩护律师尹甲根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法院停止执行拘留令和相关搜查行动。尹甲根指出,拘留令和搜查令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和《宪法》,公调处亦无权限调查内乱罪。
尹锡悦方面的法律策略基于“准上诉”条款,尽管《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对此类拘留令的异议申请程序,但尹锡悦阵营主张公调处的做法存在法律瑕疵,并以此为基础寻求改变拘留决定。预计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将对此异议申请展开审议,但审议结果尚不确定。
与此同时,尹锡悦方面展开了舆论攻势,指责公调处的行动侵害总统职权,并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裁决及中止效力保全申请,试图通过多种渠道争取舆论支持和法律胜利。
据公调处表示,尹锡悦涉嫌带头发动内乱及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曾三度被传唤接受调查,但均未作出回应。去年12月30日,公调处提请法院签发拘留令,并于次日获批。法院在拘留令中明确指出尹锡悦涉嫌严重犯罪,强调拘留的必要性。
公调处坚持认为,其对内乱罪的调查权符合相关法律,并表示将在合法范围内推进拘留程序。公调处的这一立场也引发了部分法律界和舆论的支持,但总统方面的强烈反击使事件更为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