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至50万,助力提振消费
【纬度新闻网】近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金融政策创新推动消费市场活力提升,促进经济内需增长。《通知》涵盖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等七个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明确提出阶段性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上限至50万元,延长贷款期限至7年,以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部长通道”上的承诺,即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和延长贷款期限。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授信:信用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升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上限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同时,针对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贷款期限可从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这一政策旨在通过金融杠杆撬动消费潜力,支持居民在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等领域的支出。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应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针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兴领域,定制专属金融产品,提升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消费金融资源向新市民、高校毕业生、农户及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倾斜,探索农户消费经营综合贷款,推广普惠保险和个体工商户综合保险,进一步扩大金融覆盖面,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为支持消费供给端的健康发展,《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行业的信贷投放,保险业则需强化内贸险支持,促进商品和服务流通。银行机构还被鼓励优化资源配置,给予消费贷款定价优惠,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改进信用卡业务管理,合理设置透支利率并推广按实际透支余额计息,以降低消费者融资成本。
在放宽政策的同时,《通知》注重风险防控,要求金融机构严审借款人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授信和欺诈骗贷,强化独立风控能力建设。同时,强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贷款合同需明确展示利率、罚息、分期费用等综合融资成本,杜绝不公平条款,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分析人士指出,消费金融政策的优化不仅为居民提供了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也将有效刺激消费市场回暖,尤其是在新型消费和县域经济领域,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业内预计,随着政策落地实施,消费金融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同时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