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纪检组原组长李刚被双开

【纬度新闻网】据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周一(4月7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李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李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9月30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刚,出生于1965年7月,四川大邑人,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李刚早年长期在四川省工作,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成都市下辖的大邑县,先后任职大邑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温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温江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温江区委书记等职。
2008年,李刚任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任巴中市委书记,2016年任自贡市委书记。
2020年1月,李刚任四川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兼任省西部开发办(攀西办)主任,同年8月,他任四川省副省长,晋升副部级。
2021年7月,56岁的李刚,首次跨省任职,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3年9月,李刚进京出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履新刚满一年就在任上落马。